浙江嘉興龍門吊租賃廠家的龍門吊**操作規程:
1.工作前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具,拆除鎖軌裝置后,小心登上直梯進入駕駛室
2.開車前須檢查所有機械部分、電氣部分是否處良好狀態(包括限位器、鋼絲繩、吊鉤、制動器),同時進行潤滑。
3.龍門吊每次起動前須行鈴提示地面人員,并空載試車,檢查卷揚限制器是否靈活,應單人負責掛鉤指揮作業。
4.吊運重物時,嚴禁從人頭上越過,應聽從地面人員指揮,移動物件提升高度*少應在0.5米以上。
5. 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停留,吊著重物時,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。
6.吊車運行時,嚴禁任何人停留在機架上。
7.經常檢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動現象,防止螺栓螺釘等物件落下傷人。
8.修理吊車時應先斷電,拔掉,并在電閘上掛上不準合閘的警示牌。
9.吊車工應嚴格遵守“十不吊”的規定:
(1) 鋼絲繩不合格不吊;(2) 捆縛不牢不吊; (3) 信號不明不吊;(4) 鋼絲繩掛不均勻不吊;(5) 超過負荷棱角沒墊不吊;(6)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;(7) **裝置失靈不吊;(8)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的浮動物件不吊;(9) 易燃、易爆物品設**裝置不吊;(10)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。
10.嚴禁酒后操作,工作中不許與他人閑談。
11.工作完畢,將吊車開到地點,將控制手柄放到零位,并切斷電源。